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5月29日至06月0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阅读次数:6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不罚〔2023〕020号

廖宝涛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满足免罚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

2023-05-29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综合〔2023〕021号

王韬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九十六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400

2023-05-29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综合〔2023〕022号

廖宝涛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5000

2023-05-31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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