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阅读次数:4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罚决〔2023〕0001801号

单蕊洁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合并处罚,涉案车辆冀C4***0,冀C6***0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2500元

2023-03-07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罚决〔2023〕0001901号

杜云霄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2022年3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严重

5000元

2023-03-09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罚决〔2023〕0002001号

杜云霄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2023年首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500元

2023-03-09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4

抚交罚决〔2023〕0002101号

李虎佳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2000元

2023-03-09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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