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阅读次数:8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罚决〔2022〕

0016201号

秦皇岛精勤运输有限公司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3项轻重等级为严重

吊销秦皇岛精勤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2-11-14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罚决〔2022〕

0017601号

刘斌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2021年颁布)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6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10000

2022-11-17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 2013-2018 © jtj.qh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 冀ICP备09048899号- 1 |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4
主办: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运行管理:交通通信管理处网站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3230000 网站地图

您是第

2

1

5

2

7

位访客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