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罚决〔2022〕 0017501号 |
付秀英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合并处罚,涉案车辆为冀CH***1,冀CH***3)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
2500元 |
2022-11-10 |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