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交通运输局2021年06月28日至07月0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阅读次数:28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09

李立楠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300元

0000413285

2021年6月2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0

张德宏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300元

0000413288

2021年6月2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3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1

孙宝东

未按照规定使用记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300元

0000413291

2021年6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4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2

郭双伟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43

2021年6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5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3

王鹏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3292

2021年6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6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4

赵美玲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45

2021年6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7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6

任连伟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46

2021年6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8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7

苏伯荣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600元

0000419949

2021年07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9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8

金玉丰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50

2021年07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0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19

史悦超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51

2021年07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1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20

韩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48

2021年07月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2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21

孙海军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19952

2021年07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3

北城客罚决【2021】0000124

郭迎亚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11000元

0000424313

2021年07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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