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北交罚决[2023] 0000094号 |
王红燃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北交罚决[2023] 0000097号 |
朱志新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北交罚决[2023] 0000098号 |
陈铁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北交罚决[2023] 0000099号 |
孙刚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0号 |
刘玉泉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1号 |
朱山柱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2号 |
张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3号 |
李铁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4号 |
李春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5号 |
胡春旭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1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6号 |
王熙泽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2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7号 |
张向阳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3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8号 |
武建辉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4 |
北交罚决[2023] 0000109号 |
邵国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0号 |
万经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6 |
北交罚决[2023] 1000004号 |
袁宏健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巡游车车窗上贴有色膜 |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第42号)第六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73项 |
500元 |
2023年5月2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7 |
北交罚决[2023] 400016号 |
阎海全 |
议价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2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8 |
北交当决[2023] 2000044号 |
王磊 |
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九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2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9 |
北交当决[2023] 2000045号 |
贾继丛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2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0 |
北交罚决[2023] 1000006号 |
刘闯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2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