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阅读次数:2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北交罚决[2023]

0000011

徐宁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3月2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

北交罚决[2023]

0000012

闫广鑫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3月2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3

北交当决[2023]

3000001

高超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3月2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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