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7号 |
赵岩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8号 |
胡光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9号 |
宋宇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0号 |
惠兆林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1号 |
于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2号 |
戴静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3号 |
陈佳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4号 |
刘春丽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5号 |
荣从荣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6号 |
赵刚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1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7号 |
王永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2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8号 |
单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5000元 |
2023年6月0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3 |
北交罚决[2023] 0000139号 |
单磊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4 |
北交罚决[2023] 0000140号 |
李韫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41号 |
任广彬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5000元 |
2023年06月0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6 |
北交罚决[2023] 0000142号 |
董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7 |
北交罚决[2023] 0000143号 |
唐全胜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8 |
北交当决[2023] 10000019号 |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22075)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9 |
北交当决[2023] 10000020号 |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09)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5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0 |
北交当决[2023] 1000021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81)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1 |
北交当决[2023] 1000022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72)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2 |
北交当决[2023] 1000023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01)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3 |
北交当决[2023] 4000017号 |
郑志国 |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 车貌不符合要求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6月06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4 |
北交当决[2023] 4000018号 |
赵子健 |
拒载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5 |
北交罚决[2023] 4000019号 |
张宝良 |
拒载(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300元 |
2023年6月0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6 |
北交当决[2023] 4000020号 |
张金生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6月08 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7 |
北交当决[2023] 2000047号 |
费金辉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6月06 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8 |
北交当决[2023] 2000048号 |
李晓中 |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6月8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