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6月05日至6月1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阅读次数:8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北交罚决[2023]

0000127号

赵岩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05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

北交罚决[2023]

0000128

胡光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06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3

北交罚决[2023]

0000129

宋宇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4

北交罚决[2023]

0000130

惠兆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5

北交罚决[2023]

0000131

于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6

北交罚决[2023]

0000132

戴静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7

北交罚决[2023]

0000133

陈佳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8

北交罚决[2023]

0000134

刘春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9

北交罚决[2023]

0000135

荣从荣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0

北交罚决[2023]

0000136

赵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1

北交罚决[2023]

0000137

王永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2

北交罚决[2023]

0000138

单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5000元

2023年6月07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3

北交罚决[2023]

0000139

单磊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4

北交罚决[2023]

0000140

李韫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7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5

北交罚决[2023]

0000141

任广彬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5000元

2023年06月07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6

北交罚决[2023]

0000142

董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7

北交罚决[2023]

0000143

唐全胜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8

北交当决[2023]

10000019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22075)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9

北交当决[2023]

10000020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09)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5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

北交当决[2023]

1000021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81)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7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1

北交当决[2023]

1000022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72)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2

北交当决[2023]

1000023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01)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3

北交当决[2023]

4000017

郑志国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 车貌不符合要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6月06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4

北交当决[2023]

4000018

赵子健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5

北交罚决[2023]

4000019

张宝良

拒载(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300元

2023年6月0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6

北交当决[2023]

4000020

张金生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6月08 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7

北交当决[2023]

2000047

费金辉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6月06 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8

北交当决[2023]

2000048

李晓中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6月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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