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1号 |
王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2号 |
东增凯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9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3号 |
李波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9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4号 |
杨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29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5号 |
贺宇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6号 |
杜卫国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30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7号 |
邵国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5000元 |
2023年5月3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8号 |
刘才林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5000元 |
2023年5月30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北交罚决[2023] 0000119号 |
张孝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3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0号 |
王成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1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1号 |
徐秋静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30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2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2号 |
党喜全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3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3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3号 |
潘帮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0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4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4号 |
周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5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5号 |
李柏志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6 |
北交罚决[2023] 0000126号 |
沈阳冠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39条 |
30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7 |
北交当决[2023] 1000007号 |
秦皇岛市海龙客运有限公司(冀CB817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5月3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8 |
北交当决[2023] 1000008号 |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09658)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9 |
北交当决[2023] 1000009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7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0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0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25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1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1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25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5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2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2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89550)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3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3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55)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4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4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5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5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5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06)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6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6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B8212)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7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7号 |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B8258)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1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8 |
北交当决[2023] 1000018号 |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63)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
1000元 |
2023年6月02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9 |
北交当决[2023] 2000046号 |
秦伟生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29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