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29日至6月0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阅读次数:9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北交罚决[2023]

0000111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02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

北交罚决[2023]

0000112

东增凯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2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3

北交罚决[2023]

0000113

李波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2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4

北交罚决[2023]

0000114

杨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2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5

北交罚决[2023]

0000115

贺宇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6

北交罚决[2023]

0000116

杜卫国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7

北交罚决[2023]

0000117

邵国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5000元

2023年5月3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8

北交罚决[2023]

0000118

刘才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5000元

2023年5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9

北交罚决[2023]

0000119

张孝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3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0

北交罚决[2023]

0000120

王成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1

北交罚决[2023]

0000121

徐秋静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3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2

北交罚决[2023]

0000122

党喜全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3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3

北交罚决[2023]

0000123

潘帮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0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4

北交罚决[2023]

0000124

周军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5

北交罚决[2023]

0000125

李柏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6

北交罚决[2023]

0000126

沈阳冠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39条

30000元

2023年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7

北交当决[2023]

1000007

秦皇岛市海龙客运有限公司(冀CB817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5月3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8

北交当决[2023]

1000008

秦皇岛金象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冀C09658)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9

北交当决[2023]

1000009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7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

北交当决[2023]

1000010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25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1

北交当决[2023]

1000011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25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5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2

北交当决[2023]

1000012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89550)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3

北交当决[2023]

1000013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55)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4

北交当决[2023]

1000014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5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5

北交当决[2023]

1000015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2200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6

北交当决[2023]

1000016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B8212)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7

北交当决[2023]

1000017

秦皇岛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冀CB8258)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8

北交当决[2023]

1000018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冀C22163)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3年6月0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9

北交当决[2023]

2000046

秦伟生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3年5月2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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