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北交罚决[2023] 0000025号 |
陈建辉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2 |
北交罚决[2023] 0000026号 |
李楠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3 |
北交罚决[2023] 0000028号 |
姜秋兵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3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4 |
北交罚决[2023] 0000029号 |
单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5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0号 |
于海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6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1号 |
石长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7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2号 |
王贺臣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8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3号 |
李琪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9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4号 |
吴世才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北交罚决[2023] 0000035号 |
王超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7日 |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