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8月8日至8月1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阅读次数:16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北交罚决﹝2022﹞

0000022

孟庆利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第16号)第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8项

5000元

2022年8月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2

北交罚决﹝2022﹞

0000023

葛万耐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4项

10000元

2022年8月10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3

北交当决﹝2022﹞

2000050

李向宇

途中甩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4

北交当决﹝2022﹞

2000051

王晓龙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1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5

北交当决﹝2022﹞

3000015

于洋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8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6

北交当决﹝2022﹞

3000016

邢云涛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7

北交当决﹝2022﹞

3000017

徐丽菊

载客中绕道行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11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8

北交当决﹝2022﹞

4000008

高屹

载客中绕道行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9

北交当决﹝2022﹞

4000009

高志国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2项

200元

2022年8月12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0

北交当决﹝2022﹞

1000003

秦皇岛俊阳客运有限公司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4项

1000元

2022年8月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11

北交罚决﹝2022﹞

0000017

刘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74项

10000元

2022年8月9日

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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