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阅读次数:3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昌交罚﹝2023﹞

0000254

昌黎县鑫建臣发运输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302项

5000元

2023年7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

昌交罚﹝2023﹞

0000255

昌黎县世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冀C07358)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1000元

2023年7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3

昌交罚﹝2023﹞

0000256

昌黎县世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冀C22663)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1000元

2023年7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4

昌交罚﹝2023﹞

0000184

马贺龙

拒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2项

200元

2023年7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5

昌交罚﹝2023﹞

0000327

张相权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76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6

昌交罚﹝2023﹞

0000518

戴玉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77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7

昌交罚﹝2023﹞

0000181

郝明川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77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8

昌交罚﹝2023﹞

0000187

谭景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77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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