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阅读次数:3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昌交罚﹝2023﹞

0000174号

刘燕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1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

昌交罚﹝2023﹞

0000326号

刘秀杰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6(2)项

20000元

2023年6月20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3

昌交罚﹝2023﹞

0000008号

岳秋红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21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4

昌交罚﹝2023﹞

0000178号

于双伟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6月25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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