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昌交罚﹝2023﹞ 0000174号 |
刘燕春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19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2 |
昌交罚﹝2023﹞ 0000326号 |
刘秀杰 |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6(2)项 |
20000元 |
2023年6月20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3 |
昌交罚﹝2023﹞ 0000008号 |
岳秋红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21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4 |
昌交罚﹝2023﹞ 0000178号 |
于双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2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