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阅读次数:5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昌交决﹝2023﹞

0000316号

齐天军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1000元

2023年5月15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

昌交决﹝2023﹞

0000233号

昌黎县硕峰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1000元

2023年5月15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3

昌交决﹝2023﹞

0000458号

昌黎鸿顺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5月16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4

昌交决﹝2023﹞

0000158号

纪志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16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5

昌交决﹝2023﹞

0000157号

宁艳华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16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6

昌交决﹝2023﹞

0000154号

田志家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17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7

昌交决﹝2023﹞

0000159号

张梅英

未按照规定使用集成计价设备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项

200元

2023年5月18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8

昌交决﹝2023﹞

0000160号

马文亮

起讫点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5项

5000元

2023年5月18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9

昌交决﹝2023﹞

0000459号

杨秀丽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5月1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10

昌交决﹝2023﹞

0000004号

李静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年5月1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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