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9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昌交决﹝2023﹞0000148

才振民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5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

昌交决﹝2023﹞0000151

齐继利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2项

200元

202355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3

昌交决﹝2023﹞0000149

温敏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68项

5000元

202356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4

昌交决﹝2023﹞0000152

刘冬梅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3000元

202356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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