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昌交决﹝2023﹞0000148号 |
才振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2 |
昌交决﹝2023﹞0000151号 |
齐继利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3 |
昌交决﹝2023﹞0000149号 |
温敏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68项 |
5000元 |
2023年5月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4 |
昌交决﹝2023﹞0000152号 |
刘冬梅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