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阅读次数:9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昌交决﹝2023﹞

0000102号

昌黎县杨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65项

3000元

2023年3月6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

昌交决﹝2023﹞

0000113号

史立东

起讫点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规定》第六十四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69项

3000元

2023年3月7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3

昌交决﹝2023﹞

0000123号

唐山市丰润区新广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随车未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参加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2项

1000元

2023年3月1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4

昌交决﹝2023﹞

0000429号

张孝亮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3月8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5

昌交决﹝2023﹞

0000430号

边丽华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3月8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6

昌交决﹝2023﹞

0000432号

姜晓娟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3月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7

昌交决﹝2023﹞

0000434号

付秀芝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3月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8

昌交决﹝2023﹞

0000435号

付秀芝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2000元

2023年3月9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9

昌交决﹝2023﹞

0000440号

孙宏伟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500元

2023年3月10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 2013-2018 © jtj.qh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 冀ICP备09048899号- 1 |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4
主办: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运行管理:交通通信管理处网站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3230000 网站地图

您是第

1

9

9

5

1

位访客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