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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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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昌交罚﹝2023﹞ 0000174号  | 
				
					 刘燕春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19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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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昌交罚﹝2023﹞ 0000326号  | 
				
					 刘秀杰  |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6(2)项  | 
				
					 20000元  | 
				
					 2023年6月20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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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昌交罚﹝2023﹞ 0000008号  | 
				
					 岳秋红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21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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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昌交罚﹝2023﹞ 0000178号  | 
				
					 于双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6月2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