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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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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昌交决﹝2023﹞ 0000316号  | 
				
					 齐天军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 
				
					 1000元  | 
				
					 2023年5月1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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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昌交决﹝2023﹞ 0000233号  | 
				
					 昌黎县硕峰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 
				
					 1000元  | 
				
					 2023年5月1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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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昌交决﹝2023﹞ 0000458号  | 
				
					 昌黎鸿顺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 
				
					 500元  | 
				
					 2023年5月1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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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昌交决﹝2023﹞ 0000158号  | 
				
					 纪志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1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5  | 
				
					 昌交决﹝2023﹞ 0000157号  | 
				
					 宁艳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1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6  | 
				
					 昌交决﹝2023﹞ 0000154号  | 
				
					 田志家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17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7  | 
				
					 昌交决﹝2023﹞ 0000159号  | 
				
					 张梅英  | 
				
					 未按照规定使用集成计价设备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项  | 
				
					 200元  | 
				
					 2023年5月18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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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昌交决﹝2023﹞ 0000160号  | 
				
					 马文亮  | 
				
					 起讫点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5项  | 
				
					 5000元  | 
				
					 2023年5月18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9  | 
				
					 昌交决﹝2023﹞ 0000459号  | 
				
					 杨秀丽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24项  | 
				
					 500元  | 
				
					 2023年5月19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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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昌交决﹝2023﹞ 0000004号  | 
				
					 李静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19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