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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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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昌交决﹝2023﹞0000148号  | 
				
					 才振民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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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昌交决﹝2023﹞0000151号  | 
				
					 齐继利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5月5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3  | 
				
					 昌交决﹝2023﹞0000149号  | 
				
					 温敏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68项  | 
				
					 5000元  | 
				
					 2023年5月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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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昌交决﹝2023﹞0000152号  | 
				
					 刘冬梅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5月6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