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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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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昌交决﹝2023﹞0000128号  | 
				
					 郝天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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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昌交决﹝2023﹞0000215号  | 
				
					 杨洪满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8项  | 
				
					 1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3  | 
				
					 昌交决﹝2023﹞0000130号  | 
				
					 常永亮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72项  | 
				
					 200元  | 
				
					 2023年4月4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4  | 
				
					 昌交决﹝2023﹞0000220号  | 
				
					 王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 
					 5  | 
				
					 昌交决﹝2023﹞0000304号  | 
				
					 赵信男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秦交法[2023]1号)第2项  | 
				
					 3000元  | 
				
					 2023年4月4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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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昌交决﹝2023﹞0000221号  | 
				
					 唐山市丰润区新广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参加危险货物运输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52项  | 
				
					 1500元  | 
				
					 2023年4月7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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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昌交决﹝2023﹞0000129号  | 
				
					 燕鹏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68项  | 
				
					 5000元  | 
				
					 2023年4月7日  |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