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制订《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 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运管处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阅读次数:1209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结合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行业管理实际情况,为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卫星定位服务商等各方职责,我局现就制订《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hdsdtj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报警分级及处置规范

3.秦皇岛市动态监测数据接入技术规范

4.制订《秦皇岛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问卷调查表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1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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