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行为
王安远(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类别为普通货运,证号:(13030419800104XXXX)于2020年11月28日驾驶冀C75277超载运输1次被戴河联合治超站查处;2021年4月30日、7月19日分别驾驶辽P26985、冀C38805超载运输各1次,被留守营联合治超站查处,累计3次。
二、处理情况
我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保条例》第六十六条、《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王安远作出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处理,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并2021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告。请本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秦皇岛市运输管理处,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运输管理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