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9日  阅读次数:33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21000062

李延军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5-0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21000063

抚宁区城关一虎运输队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罚款6000

2022-05-0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22000068

李华春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

2022-05-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22000069

刘宝忠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20000

2022-05-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21000064

王洪军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罚款6000

2022-05-0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 2013-2018 © jtj.qh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 冀ICP备09048899号- 1 |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4
主办: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运行管理:交通通信管理处网站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3230000 网站地图

您是第

1

9

9

3

4

位访客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