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阅读次数:26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2〕1000057号

秦皇岛市优胜物流有限公司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0项

罚款30000元

2022-04-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2〕2000062号

马春生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2〕2000063号

单永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2〕2000064号

牛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6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2〕2000065号

温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秦交罚决〔2022〕2000066号

高学元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20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2〕2000067号

王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20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2〕1000059号

李鹏伟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2〕3000036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洋乙炔气体厂(普通合伙)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0项

罚款30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0

秦交罚决〔2022〕3000037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洋乙炔气体厂(普通合伙)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0项

罚款30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1

秦交罚决〔2022〕3000038号

唐山鹏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罚款3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2

秦交罚决〔2022〕3000039号

抚宁区城关一虎运输队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罚款3000元

2022-04-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3

秦交罚决〔2022〕1000060号

秦皇岛成山物流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罚款3000元

2022-04-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14

秦交罚决〔2022〕1000061号

翟立文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4-29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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