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阅读次数:21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1]0000480

皮印军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46881

2021-09-2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1]0000481

李国彬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46882

2021-09-2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1]0000482

陈双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83

2021-09-2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1]0000483

刘胜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50084

2021-09-2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1]0000484

刘赫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85

2021-09-2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6

秦交罚决[2021]0000485

王顺安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罚款6000元

0000550086

2021-09-2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1]0000486

张宝富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87

2021-09-2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1]0000487

王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88

2021-09-2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1]0000488

高振强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89

2021-09-26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0

秦交罚决[2021]0000489

王鑫伟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550090

2021-09-26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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