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6日  阅读次数:33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1〕0000191号

李家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2089

2021-07-1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1〕0000192号

张士锋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2090

2021-07-12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3

秦交罚决〔2021〕0000193号

李万利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2092

2021-07-1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4

秦交罚决〔2021〕0000194号

肖铁铭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2091

2021-07-1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5

秦交罚决〔2021〕0000195号

王英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3

2021-07-1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6

秦交罚决〔2021〕0000196号

刘永志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4

2021-07-13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1〕0000197号

邓长虹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5

2021-07-1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1〕0000198号

李永利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6

2021-07-1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9

秦交罚决〔2021〕0000199号

高立新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7

2021-07-1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0

秦交罚决〔2021〕0000200号

麻柱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8

2021-07-14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1

秦交罚决〔2021〕0000201号

杨立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19

2021-07-15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2

秦交罚决〔2021〕0000202号

郭郅慧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20

2021-07-15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3

秦交罚决〔2021〕0000203号

郑旭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35921

2021-07-15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4

秦交罚决〔2021〕0000204号

沧州宏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30000元

0000435922

2021-07-15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15

秦交罚决〔2021〕0000205号

王磊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11000元

0000442253

2021-07-15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 2013-2018 © jtj.qh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 冀ICP备09048899号- 1 |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4
主办: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运行管理:交通通信管理处网站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3230000 网站地图

您是第

1

9

9

4

9

位访客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