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阅读次数:51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秦交罚决〔2022〕2000100号

唐山航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0项

罚款30000元

2022-06-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2

秦交罚决〔2022〕5000008号

代壮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罚款11000元

2022-07-01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3

秦交当罚决〔2022〕6000006号

张洪潮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八)项

罚款200元

2022-06-27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4

秦交当罚决〔2022〕1000018号

杨汉文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八)项

罚款200元

2022-06-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5

秦交当罚决〔2022〕1000019号

袁启峰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八)项

罚款200元

2022-06-28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6

秦交当罚决〔2022〕6000007号

李辉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八)项

罚款200元

2022-06-25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7

秦交罚决[2022] 4000006号

辽宁省葫芦岛驴哥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罚款3000元

2022-06-3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8

秦交罚决〔2022〕1000086号

刘海军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罚款9000元

2022-06-30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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