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秦交罚决〔2022〕3000041号 |
秦皇岛昕元物流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
罚款6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 |
秦交罚决〔2022〕3000042号 |
刘宇辉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3 |
秦交当罚决〔2022〕3000001号 |
廊坊赛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2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4 |
秦交当罚决〔2022〕3000002号 |
天津市博丰海信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20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5 |
秦交罚决〔2022〕1000069号 |
张国强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6 |
秦交罚决〔2022〕1000070号 |
邱宸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7 |
秦交罚决〔2022〕1000071号 |
马志刚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8 |
秦交罚决〔2022〕1000072号 |
李林林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9 |
秦交罚决〔2022〕2000077号 |
张起源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
罚款6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0 |
秦交罚决〔2022〕1000073号 |
姜阁义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1 |
秦交罚决〔2022〕2000078号 |
程远明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7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2 |
秦交罚决〔2022〕2000079号 |
徐建平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3 |
秦交罚决〔2022〕1000074号 |
胡亚东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
罚款60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4 |
秦交罚决〔2022〕2000080号 |
于春江 |
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专用标志、计价器 |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8项 |
罚款4000元 |
2022-05-1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5 |
秦交罚决[2022] 4000003号 |
鞍山瑞通运输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
罚款3000元 |
2022-05-1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6 |
秦交罚决[2022] 4000004号 |
辽阳市太子河区小文配货站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59项 |
罚款3000元 |
2022-05-1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7 |
秦交罚决〔2022〕1000075号 |
袁立国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20000元 |
2022-05-2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8 |
秦交罚决〔2022〕1000076号 |
张劲松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20000元 |
2022-05-2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19 |
秦交罚决〔2022〕1000047号 |
杨喜山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
罚款9000元 |
2022-04-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0 |
秦交罚决〔2022〕5000004号 |
王庆学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1 |
秦交罚决〔2022〕5000005号 |
王子兴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19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2 |
秦交当罚决〔2022〕2000001号 |
王洪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二条 |
罚款2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3 |
秦交当罚决〔2022〕2000002号 |
黄柘林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二条 |
罚款2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4 |
秦交当罚决〔2022〕1000015号 |
秦皇岛龙腾长客运输有限公司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站点停靠载客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一百条 |
罚款1000元 |
2022-05-18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5 |
秦交当罚决〔2022〕6000003号 |
葫芦岛市海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
罚款2000元 |
2022-05-2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
26 |
秦交罚决〔2022〕2000081号 |
权镇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30项 |
罚款11000元 |
2022-05-20 |
秦皇岛市 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