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阅读次数:28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5

高洪国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6000元

0000405053

2021.07.21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2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6

邵建军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3项

11000元

0000405052

2021.07.21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3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7号

胡希正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11000元

0000405049

2021.07.22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4

山交行处决2021第0000321号

杨利成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11000元

0000405057

2021.07.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5

山交行处决2021第0000322号

韩宝月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11000元

0000405056

2021.07.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6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3号

曲辉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11000元

0000405055

2021.07.19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7

山交行处决2021第0000324

张丽娟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11000元

0000405051

2021.07.20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8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8号

宋忠云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11000元

0000405048

2021.07.23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9

山交行处决字2021第0000329

牛志强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11000元

0000405047

2021.07.23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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