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阅读次数:13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001号

刘晓辉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611628

2021年11月20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2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301号

李双江

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5项

2000元

0000611630

2021年11月23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3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401号

白双林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59项

3000元

0000611632

2021年11月24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4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403号

杨亮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3000元

0000619143

2021年11月24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5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404号

杨亮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2000元

0000619145

2021年11月24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6

卢交决定书【2021】第21112601号

李贺明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

1000元

0000619146

2021年11月26日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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