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缴款书编号 |
缴款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海交罚决[2021]H26501号 |
王晓光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2000元 |
0000596308 |
2021年11月22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2 |
海交罚决[2021]F02901号 |
盘锦明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第六十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66项 |
50000元 |
0000596307 |
2021年11月22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3 |
海交罚决[2021]G02201号 |
赵峰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3000元 |
0000596309 |
2021年11月23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4 |
海交罚决[2021]N00301号 |
秦皇岛安冶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30000元 |
0000596310 |
2021年11月23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5 |
海交罚决[2021]H27001号 |
王海军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500元 |
0000596311 |
2021年11月24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6 |
海交罚决[2021]H26801号 |
刘小新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500元 |
0000596312 |
2021年11月24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7 |
海交罚决[2021]H26701号 |
秦皇岛能速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2000元 |
0000596313 |
2021年11月24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8 |
海交罚决[2021]H26901号 |
秦皇岛博森建材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5000元 |
0000596314 |
2021年11月24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9 |
海交罚决[2021]H26601号 |
秦皇岛市信合水泥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5000元 |
0000596315 |
2021年11月24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0 |
海交罚决[2021]F03001号 |
秦皇岛万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
1000元 |
0000596316 |
2021年11月25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1 |
海交罚决[2021]F03101号 |
秦皇岛万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
1000元 |
0000596317 |
2021年11月25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2 |
海交罚决[2021]F03201号 |
秦皇岛万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
1000元 |
0000596318 |
2021年11月25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13 |
海交罚决[2021]G02301号 |
山海关鑫德货物运输服务部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3000元 |
0000596319 |
2021年11月26日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