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文章来源: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阅读次数:14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缴款书编号

缴款日期

实施机关

1

海交罚决[2021]E03501号

张永宽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5000元

0000596296

2021年11月15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2

海交罚决[2021]H26101号

邵波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2000元

0000596297

2021年11月16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3

海交罚决[2021]H26201号

秦皇岛博森建材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2000元

0000596298

2021年11月16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4

海交罚决[2021]H26301号

云祥成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596299

2021年11月18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5

海交罚决[2021]H26401号

王东坡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500元

0000596300

2021年11月18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6

海交罚决[2021]N00201号

秦皇岛睿顺商贸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3000元

0000596301

2021年11月18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7

海交罚决[2021]F03401号

秦皇岛市宏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培训活动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68项

3000元

0000596302

2021年11月19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8

海交罚决[2021]M00301

万会增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3000元

0000596303

2021年11月19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9

海交罚决[2021]E03601

秦皇岛鑫运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6000元

0000596304

2021年11月19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0

海交罚决[2021]M00401号

建昌县祥伟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9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9项

5000元

0000596305

2021年11月19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11

海交罚决[2021]G02101号

吴凤江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3000元

0000596306

2021年11月19日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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