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缴款书编号 |
缴款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海交罚决[2021]F02401号 |
秦皇岛市蓝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
1000元 |
0000485705 |
2021/09/1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2 |
海交罚决[2021]F02301号 |
秦皇岛市蓝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
1000元 |
0000485704 |
2021/09/1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3 |
海交罚决[2021]F02801号 |
秦皇岛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9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9项 |
1000元 |
0000485706 |
2021/09/1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4 |
海交罚决[2021]E00901号 |
周建付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26项 |
6000元 |
0000485702 |
2021/09/13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5 |
海交罚决[2021]D01901号 |
张俭春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
1000元 |
0000485707 |
2021/09/14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6 |
海交罚决[2021]D01801号 |
葫芦岛市新诺达运输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3000元 |
0000485708 |
2021/09/14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
7 |
海交罚决[2021]H22001号 |
邵波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 |
500元 |
0000485709 |
2021/09/15 |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